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4-12-06浏览次数:10011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 30 页,不足 60 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且需在页眉上标注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标注页码,最后一页应是程序或文档的结束页;
例外交存: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如源程序的前、中、后各连续的 20 页,加上源程序任何部分的连续 20 页;或者目标程序的前、后连续的 30 页,加上源程序任何部分的连续 20 页等;
身份证明2 :
企业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机关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关法人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社团法人:应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法人的下属机构或分支机构:如法人设立的分公司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交法人同意其下属机构单独作为著作权人申请的书面声明或有关上级法人对其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还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同时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著作权人为香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著作权人为台湾企业法人的,需出示经台湾法院或公证机构认证的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提交《台湾法人证明》 。
权利归属证明 :
软件界面截图,用于展示软件的外观和用户界面,并标注关键功能;
软件使用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等文档,需清楚地说明软件的特点、创新之处以及与现有软件的区别等;
软件测试报告、软件开发合同、软件上线时间等能够进一步证明软件的独立性和原创性的材料。
办理费用为: